为进一步做好《东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立法起草工作,3月1日市林业局组织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邀请立法咨询专家、法学教授、资深律师以及园林工程师等代表组成专家团,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立法的焦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论证。我局应邀参加本次会议,提前介入《办法》的起草工作,加强起草过程的指导,扎实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的立法起草工作。 会上,立法团队负责人对《办法》的起草进展情况、主要内容、特色亮点进行汇报。专家团的5位专家结合各自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办法》规定的分级保护、养护责任主体、古树名木迁移或者砍伐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等方面内容的合理性、合法性、可操作性,分别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展开充分论证,对下一步草案的修改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我局提出,制定出台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规章,是我市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立法实践,能细化古树名木保护的具体规定,切实有效解决我市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绿化意识,在保护生态文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接下来,我局将指导市林业局在充分吸收专家论证会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做好《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可操作性,保障立法的质量和进度,推动草案的顺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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